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6〕6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曾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或“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且未因这一贡献获得其他省部级或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可以推荐。原则上不推荐离退休人员,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推荐。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向一线教师倾斜。其中,县处级干部比例全省将控制在20%以内,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获奖人员将授予“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名额为1名。
各单位择优推荐0-1名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建设文化强省,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和影响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建设美丽江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组织申报,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名副其实,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严格遵守推荐评选工作保密规定,对涉及敏感信息的个人不予公开表彰,不推荐为重点宣传典型,相关信息不对外公示、发布。
(二)请于2月20日(周五)前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gzb@suda.edu.cn,邮件以“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单位名+推荐对象姓名”的方式命名。
1.请各学院(部)党委出具申报情况报告:应包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学院(部)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学术诚信情况进行说明。加盖学院(部)行政、党委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
2.《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
3.《2026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
4.附件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标志性成果证明等)。
联系人:吴馨宇,联系方式:67165791。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