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团结拼搏、奋发有为,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苏教人函〔2021〕4号)(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2016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为江苏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积极为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在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积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提升科技实力、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落实制造强省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制取得重要成果,统筹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坚定文化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快健康江苏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各类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科学系统精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丽江苏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名。
各二级单位可推荐0-1名候选人,医学部可推荐0-2名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师德高尚、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厅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
2.严格推荐程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层层选拔、好中选优。各单位要重视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3.严把选人质量。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月2日(周二)17:00前将《2021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简介表》(附件2)和《2021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jsgzb@suda.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凌云楼602办公室。
联系人:何雯、徐飞;联系电话:0512-67503258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 苏教人函〔2021〕4 号.pdf
附件2:2021年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简介表.doc
附件3:2021年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xls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