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根据《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201414)有关规定,现将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的奖励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科研奖9名。其中优异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10000/人;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人。

(二)教学奖6名。其中优秀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6000/人;优胜奖3名(医学生命科学学科1,其他学科2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人。

(三)卓越管理奖3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5000/人。

三、申报名额

(一)教学奖:医学部可推荐4名候选人,其他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卓越管理奖:医学部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他单位可推荐0-1名候选人。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按照《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大〔201414)文件执行。

(二)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根据《苏州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大委〔201872号),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具体条件

1.科研奖:在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申报的成果应为近三年来取得的各类成果。

2.教学奖:

1)在本校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出国访问、学习及外出进修等时间不计在内)。

2)教学工作量饱满,年平均教学时数不少于204学时,其中主讲本科生课程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102学时,从事临床医学教学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时数不少于51学时,其中承担本科教学时数不少于26学时。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结果优,且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和指导等,工作成效显著。原则上近三年曾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发表高质量教学研究论文;主持或参与教材编写工作;指导学生在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等。

3.卓越管理奖:

1)在党政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5年。

2)热爱本职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管理服务、辅导员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因工作实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受集体表彰的,本人须在工作中起主要作用)。

3)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内容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改革经验。

4)近5年内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发表或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等。

五、申报及评奖程序

(一)申报者填报相应类别的周氏教育科研奖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稿),其中科研奖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在科学技术研究部网页下载,人文社科类在人文社会科学处网页下载;教学奖申报材料在教务部网页下载;卓越管理奖申报书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网页下载。同时,申报书中所列成果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自然科学类科研奖申报书报科学技术研究部;人文社科类科研奖申报书报人文社会科学处;教学奖申报材料报教务部;卓越管理奖申报书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拟获奖人选。

(四)拟获奖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颁奖。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

(二)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且本次申报使用的相关成果须为上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者有关材料请在201992日下班前报至相关部门,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部:孟庆权,67507193qqmeng@suda.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郭才正,65227842czguo@suda.edu.cn

教务部:陈书洋,67166239chenshuyang@suda.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何雯,67165791hewen1125@suda.edu.cn

特此通知。